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项目的通知
根据《成都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东府办函〔2023〕725号)《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实施细则》(东工信〔2024〕15号),现启动新一轮成都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风险补偿合作协议的在莞金融机构发放符合风险补偿条件的贷款产生不良时,对合作银行贷款实际本金损失以及合作担保公司贷款本金代偿损失按一定比例和限额进行补偿。
(一)申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32年6月30日随时接受风险补偿申请。
(二)申报方式:登陆“企莞家”网站()进行网上申报,24小时接受申报。以网上申请结合纸质资料提交方式受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须加盖封面章及骑缝章,具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非“企莞家”用户的金融机构,申报时须先按要求注册为用户。
(一)申报上传资料要求。按照类别有序整理,PDF、图表资料使用扫描仪录入,确保有较高的分辨率和良好的清晰度。
(二)相关规定要求。项目在申报、审批和后续管理过程中,市政府有最新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注册账号要求。合作金融机构网上填报开户名称、开户账号等信息须准确无误。
(四)首批白名单业务备案时间要求。2024年公布的第一批白名单企业自2024年1月1日开始的新增贷款备案补录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逾期没有补录备案的业务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地 址:成都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融资促进科